转发关于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6浏览次数:511

各学院、部处:

冬季气候干燥寒冷,又是用电高峰期,火灾事故容易高发,防火任务十分艰巨。根据11月28日全省教育系统消防和交通安全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下发的《关于开展大学(学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杭经开公消[2013]36号)通知要求,针对目前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校园冬季防火意识

1、校园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今年全省高校共发生17起火灾事故,其中7起发生在学生宿舍,4起在食堂,其余多在教学科研楼、出租商铺等处,起火原因为电吹风、充电宝、接线板等使用不当,或者烟道内油污长期未清理、易燃物品堆积而引发燃烧等等,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同时,11月中下旬省教育厅对30所高校进行了消防暗访,发现的隐患多达数十处,13所学校被责令整改。开发区消防大队也对高教园区14所高校进行了消防检查,通报了5所隐患比较突出的学校,对12所大学填发了《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2我校防火工作现状不容乐观。虽然经过多次排查和整改,我校防火工作仍旧存在不少问题。如部分学院(部处)安全管理制度中责任人员没有及时调整,或者相关责任人员知道有管理制度,但对制度的内容不了解,没有切实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仍旧存在,学生公寓一楼只开一个安全出口,另一个出口长期锁闭。教学区内个别人员在楼内通道随意堆放杂物或家具,人为造成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等。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对重点岗位人员加强管理,真正做到安全措施到位,安全制度落实。

二、组织冬季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

各学院、部处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开展防火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具体为:

1、各类办公室及附属用房、图书馆、体育馆(场)、校医院、网络信息中心、档案馆等重点单位(部位)所辖范围里室内的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是否齐备、完好、有效,相关的消防标识是否张贴;室内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是否完好;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线路老化和电路安全保护系统故障的现象。

2、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到人,突发事件应急制度是否上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本》是否正常记录;进入实验室的学生有否经过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是否存在人员离开电铬铁、烘箱等实验设备仍处在工作状态现象;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有否擅自安装防盗铁栅栏现象。

3、使用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的单位,有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现象,是否规范、及时处理实验废弃物、废气、废液;有无将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硬纸板、木箱、泡沫塑料等可燃物混合堆放。

4、学生宿舍有无规范进行每日防火巡查,是否规范使用充电器,有无违规使用电取暖器、电热毯、电磁炉、电热水壶、电炒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电吹风是否在指定位置使用。

5、学生社团工作室有无乱拉乱接电线现象,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有无配备灭火器材;是否做到人离断电。

6、食堂、校内超市、配电间、锅炉房、外聘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有无定期清洗油烟道、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有无严格做到人离断电断气。

7、出租商铺有无遮挡室内消火栓、破坏喷淋头、手动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现象,灭火器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后勤服务总公司有无和出租商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另外,因部分办公区域尚未安装开水炉等特殊因素,部分教职工在办公室内使用电热水壶。对此情况,保卫处将于近期统一进行登记备案。请使用者填写《电热水壶使用备案表》(见附表),于12月31日前至保卫处报备,保卫处将对备案电热水壶粘贴备案标志。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未粘贴备案标志的电热水壶,一律视作违规使用。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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