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教材和专著申报

发布时间:2013-09-06浏览次数:660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十二五”规划教材专著申报立项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3-6-28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高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开展“十二五”规划教材、专著建设工作,旨在出版一批体现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最新技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的教材和专著,固化教学改革、科研创新成果,提高我国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培养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特色学科专业教材建设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一)“十二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规划出版特色学科专业研究生和本科生教材约200种,专著约100种。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新编教材能够适应国际化趋势,能够体现当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最新成就和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成果,解决有关学科专业教学需要。修订教材是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需要修订的已正式出版教材。专著应体现相关专业近年来重大理论、实践创新型研究成果和重要经验。教材出版后,将遴选一定比例的教材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精品教材。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教材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特色,重点为提升军工核心能力、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两化融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提供支撑,主要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学科(目录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教材必须体现教学需要、层次适用和内容创新。专著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涵盖学科、专业范围内,能够代表工业、通信业、国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要技术突破。已被评为教育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不在此次教材立项受理范围之内。

(二)教材要经申报单位的推荐、审核后方可申报。部属各高校及共建各高校要积极动员、统一组织本单位教师报送申请。其他单位可统一组织报送申请,个人经过所在单位审核后也可直接申报。鼓励支持不同单位的作者优势互补联合申报。各单位、个人申报时,应在部属出版单位范围内选择意向出版单位。

(三)各单位要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鼓励既有教学经验,又有科研成果的高水平专家和学者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应安排资助经费。立项教材须自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撰稿,立项专著须自立项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撰稿。

五、申报安排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负责组织和管理教材建设,委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负责有关申报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等。

(二)申报新编教材、专著需由主编人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编写大纲和部分章节的样稿。修订教材需另附原教材,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规划教材、专著立项申报汇总表和申请表、编写大纲、样稿(各一式三份)分别报送教务处、科技部。教材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专著申报材料上报科技部。
相关表格也可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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