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建浙江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9浏览次数:604

各学院、部处: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各类评审、咨询、认证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浙江省教育厅拟建立和完善省高校教师(含图书资料、实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等系列,下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评审专家要求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学术造诣,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本次推荐的专家应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于2010年底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于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二、推荐名额
由学院按一级学科推荐专家(机关人员由所属学科的学院统一推荐),每个一级学科不超过8名。
三、专家管理
浙江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的遴选程序、评审原则及管理办法等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专〔2002148号)、《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评审办法(暂行)》(浙教高科〔2008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荐材料要求
请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基本情况信息表》,学院于618日前交院办孙老师,并将电子版发到sjs@hdu.edu.cn电话86919054.
附件请到人事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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