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4浏览次数:1214

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3年度全省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
其余培养人员的资助经费以承担研究课题的形式由学校资助两年,每年为1万元。已列入厅局级和我校其他资助培养人员,资助经费超过的学校不再资助,资助不足的由学校补足。
各学院推荐名额为:一、二类型的学院可推荐2-3名;三、四类型的学院可推荐1-2名。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推荐名额推荐申报,多人需排序。申报材料如下:
1. 推荐人选情况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选拔推荐过程、排序情况等;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
3.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作证材料1份(要求不超过20页);
请于3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候。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审定同意推荐后,推荐人选申报表格内容进行全信息公示,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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