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浙江省首届十佳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1浏览次数:1123

 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发展目标,展示我校优秀青年教师风采,表彰一批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师德高尚、甘于人梯、乐于奉献、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优秀青年教师,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首届十佳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我校将开展“浙江省首届十佳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具有5年(含)以上教龄。
    3.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学生评价高,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4.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研究能力,掌握教学改革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研究,撰写并发表教研论文、论著。
    5.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活动,在青年教师群体中表现突出,在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德育工作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
    6.一般应曾获校级以上奖项。
    (二)十佳青年教师和五星级青年教师评比需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五星级青年教师需符合以下各星级青年教师的评选条件:
    1.师德之星:师德高尚、身正为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能全身心投入教育工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维护学校利益。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在学生测评等各项教学评估中成绩突出,受到学生普遍好评。
    2.敬业之星:工作勤恳、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教学服务赢得师生的好评。勇挑重担,积极主动承担本职工作之外的相关工作。
    3.爱生之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和较高的育人水平,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协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关心关注三困学生,能从生活、心理、学习等诸方面关心困难学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在育人方面事迹感人,成绩突出。
    4.教学之星:文明执教,教艺精湛,具有较好的业务素养、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优秀,深受学生喜爱,课程教学和教育质量优良,在教学技能比赛等脱颖而出。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学生习惯养成。
    5.创新之星: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钻研精神;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和学术研讨、教学沙龙等,积极发表学术论文;大胆创新,在服务社会上有显著成绩。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浙江省首届十佳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候选人名额为2名。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选(2012年6月1日前)
    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述职、材料评审、评课、教学质量考核等评选方法推选候选人。每个学院可推选候选人1名。
    材料上报:候选人需填写《浙江省十佳青年教师暨五星级青年教师评选登记表》(见工会网站),表内需填写4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撰写一份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材料模板详见校工会网页。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于5月27日前到学院办公室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推选候选人的学院,于6月1日之前将登记表电子稿(登记表上照片要求: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报送校工会青工委,电子邮箱:gh@hdu.edu.cn
    (二)学校评选(2012年6月10日前)
学校评选由校工会、青工委成立初评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集体评议,确定推荐人名单,候选人简介在校工会网上进行宣传。
    (三)申报省级(2012年6月15日前)
初评工作小组将评选结果报请校党委批准,并校内公示;校工会向省教育工会上报省级奖候选人材料。
    (四)颁奖表彰(2012年9月10日左右)
    在教师节期间,由浙江省教育工会举行颁奖典礼,进行集中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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