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1浏览次数:943

各位老师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是工会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配合党政更好地落实学校以育人为中心的重要工作。根据省教育工会浙教工[201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1-2012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学校二级学院(含独立学院)、处室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在职在岗、工会关系在学校的教职工。
    (二)评选采用各总(直)支推荐、校工会在组织事迹交流基础上联评推荐、校党委批准的办法。各总(直)支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1-2人,“三育人”先进集体酌情推荐;省级“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以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名额
    (一)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5个。
    (二)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20名。
    (三)在校级“三育人”先进中推荐省高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4名,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2个。
    三、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单位党政组织重视“三育人”工作。有较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及时宣传和推广“三育人”先进事迹和经验,促进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理念的渗透与培育,使“三育人”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关心注重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单位工会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有效载体,组织动员教职工深入开展以“三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建功立业活动,及时发现和反映“三育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配合党政组织做好“三育人”工作的落实和创新,在工会创建学习型组织和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3.有一支“以学生为本”,“三育人”意识强的教职工队伍。教职工队伍不断提升良好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职责;干部、教师、职工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培养人才和育人业绩突出。
    (二)“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人民教师光荣职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刻苦钻研业务,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业绩突出;教书育人,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育人效果好,受学生爱戴,得到同事肯定。在2010和2011年学校年度考核中至少一次为优秀者。
    四、评选要求
    (一)各总(直)支要高度重视“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注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育人方面的事迹和经验,促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积极营造“三育人”的浓厚氛围,在校园中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环境和风尚。
    (二)坚持评选原则。一是“育人为本”原则,被推荐评选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事迹;二是“群众参与”原则,要组织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推荐和评选;三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并将评选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关于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各总(直)支推荐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先进个人事迹材料(1500--2000字),须于6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校工会信箱(gh@hdu.edu.cn),同时上报本单位近两年来开展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建设或“三育人”活动小结一份(含本次推荐、评选的情况)。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于5月27日前自行到学院办公室报名,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机械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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