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8浏览次数:707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13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教育部分配给浙江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名额为2位。学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位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积极鼓励教师申报,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sjs@hdu.edu.cn)于5月11日前报办公室,同时附学院综合报告1份,学校将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具体通知见人事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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